于2014/15 及 2015/16这两个学年,部份毅进文凭课程的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群组是按照《能力标准说明》为基础而设计,并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评审为《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成功修毕注1这些《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毅进文凭学员,可获颁发相关的《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独立资历证书。有关这些《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课程资料已上载资历名册。能力标准说明》为资历架构下成立的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所制订的。详情见资历架构网页http://www.hkqf.gov.hk/guie/scs_intro.asp。
注 1: |
成功修毕毅进文凭课程的意思,是指学员在五个必修科目及三个选修科目中的每个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每个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成功修毕个别科目的意思,是指学员在该科目整体评核及格,及在该科目的出席率最少达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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