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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進文憑課程《能力標準說明》為本的選修科目/選修科目群組已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
於2014/15 及 2015/16這兩個學年,部份毅進文憑課程的選修科目/選修科目群組是按照資歷架構下成立的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所制訂的《能力標準說明》為基礎而設計,並已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為《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成功修畢註1這些《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毅進文憑學員,可獲頒發相關的《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獨立資歷證書。有關這些《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課程資料已上載資歷名冊。
註1: 成功修畢毅進文憑課程的意思,是指學員在五個必修科目及三個選修科目中的每個科目整體評核及格,及在每個科目的出席率最少達八成。成功修畢個別科目的意思,是指學員在該科目整體評核及格,及在該科目的出席率最少達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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